close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3月29日至5月28日,中央第四巡視組對山東省進行了巡視。7月10日,中央巡視組向山東省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深刻認識巡視工作重大意義,切實把整改落實作為全省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中央巡視組此次巡視,是對山東工作的一次整體把脈,是對全省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的一次全面體檢,對於我們更好地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增強領導班子凝聚力、戰鬥力,提高幹部隊伍建設水平,必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中央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直指問題、深刻尖銳,一針見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指導性,完全符合山東實際。省委誠懇接受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堅決貫徹落實巡視組提出的意見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各項整改任務。
  一是迅速傳達學習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要求上來。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當天下午,省委召開常委會議,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有關指示要求,逐條逐項領會把握巡視組反饋意見,專題部署整改落實工作。省委主要負責同志明確提出,整改落實巡視反饋意見,是我省解決問題、改進作風、推動工作的重大契機,是對每一個領導幹部黨性覺悟的重大考驗,是必須竭力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務,一定要充分認識中央巡視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要求上來,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每一個問題,都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確保整改任務按期完成,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
  二是及時建立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和督查機制,形成抓整改工作的堅強領導和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巡視組反饋意見當天,省委即成立由省委書記薑異康任組長,省委副書記、省長郭樹清和省委副書記王軍民任副組長,全體常委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整改任務分解和領導工作分工,成立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行政權力運行監督制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執行組織紀律和選人用人工作五個專項小組,每個小組都由省委常委擔任負責人,相關省級領導為成員,直接抓好整改工作。從省直部門抽調36名廳、處級幹部,組成協調督查等5個小組,集中辦公,具體協調推進整改落實。工作推進中,突出落實好省委及各級黨委的主體責任。省委牽頭抓總,全面負責和統籌協調整改工作,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黨組,法檢兩院黨組以及各責任單位黨委(黨組)逐項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組織實施;省、市、縣、鄉四級聯動,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形成上下聯動、合力攻堅的工作格局。
  三是逐一梳理並深入研究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明確具體的整改工作分工方案和目標任務。省委常委班子成員逐一研究梳理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和建議,細化分解為22項整改任務、95項具體措施,制定下發了《關於中央第四巡視組〈關於對山東省巡視情況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分工方案》,對每項整改任務都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牽頭領導和責任單位,確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著落,各項工作有計劃、按步驟、有條不紊進行。堅持每周調度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召開省委常委會議暨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關鍵環節和疑難問題,推動整改落實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四是強化問題導向舉一反三落實整改,把整改顯性問題與潛在問題、整改工作儘快見效與建立長效機制有機結合起來。省委常委會提出,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要在一對一、點對點整改落實的同時,註重查找問題根源,見微知著,舉一反三,把解決具體問題與普遍性問題,解決顯性問題與隱性問題,解決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有機結合起來,通過解決重點問題帶動面上工作開展,解決共性問題化解深層次矛盾制約,切實以這次整改為契機,對我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清理和整改,以實實在在的工作和整改成效開創我省黨的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新局面。
  二、集中精力抓好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務求實效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關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省委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表率作用發揮不夠,落實“一崗雙責”意識不強問題
  省委認真貫徹落實巡視組整改要求,連續召開會議,就進一步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作出部署。一是突出抓好省委主體責任落實。兩個月來,省委先後召開7次常委會議,以及省委中心組專題學習會議和全省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大會,研究部署和推動落實整改工作。在認真學習的基礎上,省委常委認真剖析了原副省長黃勝案等腐敗案例的教訓,深刻檢查自身存在的平時抓業務工作多、抓黨風廉政建設少等問題,自覺認領了民主生活會“常委同志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談得比較原則”的責任,制定了落實“一崗雙責”的改進措施。8月11日至12日,省委召開十屆九次全體會議,按照黨中央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整改落實巡視組反饋意見為契機,對深入推進我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作了專題研究部署。會議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切實做到明責、履責、擔責、追責,突出抓好“五個切實履行”:切實履行選人用人之責,堅決防止幹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努力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切實履行正風肅紀之責,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切實履行源頭預防之責,著力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用嚴密的制度體系防治腐敗;切實履行領導支持之責,全力推動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切實履行表率示範之責,自覺堅持抓班子帶隊伍,充分發揮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表率作用。全省17市137個縣(市、區)和省直部門單位都相繼召開全委會或黨委(黨組)會議,層層壓實責任。省委將根據中央關於2014年度民主生活會的安排,認真籌備開好省委常委班子2014年度專題民主生活會,並把落實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情況作為對照檢查重點內容。二是積極支持紀委履行監督責任。7月份以來,省委3次召開常委會議,聽取紀檢監察工作情況彙報,研究解決紀檢監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支持省紀委對機關內設機構進行第二輪改革調整,調整後紀檢監察室由6個增至8個,從事監督執紀業務的內設機構占總數的65%,人員編製占總編製的68%;17市紀委均完成第一輪內設機構調整。對省、市、縣三級紀委議事協調機構進行清理,省紀委、省監察廳牽頭或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由原先126個調整為12個;市級紀委平均保留12.7個,精簡90.3%;縣級紀委平均保留16.6個,精簡81%。三是加強督導落實。省委制定印發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定期檢查和分析通報制度》,明確規定每年12月中下旬,由省委常委帶隊,對各市黨委和部分省直部門黨組(黨委)落實主體責任情況進行集中檢查。同時,研究制定了《領導幹部落實“一崗雙責”制度》,要求各級黨委(黨組)書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切實履行分管責任,紀委(紀檢組)切實履行監督責任,進一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2.關於有的地方、部門和單位黨委(黨組)抓黨風廉政建設“一手硬、一手軟”,對一些疑難案件的查處有畏難情緒問題
  一是強化責任擔當。省委明確要求,黨委不向紀委推卸責任,主要負責人不向班子其他成員推卸責任,上級部門不向下級部門推卸責任。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省委主要負責同志與17市市委書記和部分省直部門主要負責人逐一談話,明確指出黨委(黨組)書記是本地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抓不好就是不稱職,有案不查是瀆職。省紀委負責同志分別約談市委書記、市長,約談省紀委委員、市紀委書記和省直派駐紀檢組長,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二是樹立鮮明工作導向。堅決改變以往過度重GDP、重業務的考核導向,制定印發了《關於改進完善17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工作的意見》及《實施細則》等體現工作指導轉變的新考核辦法,大幅度增加黨的建設分值權重,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黨委工作全局,擺上重要位置。強調要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堅決實行“一案雙查”和針對問題的倒查,依紀依法嚴肅問責追究。三是支持紀委提升辦案能力。將深化“三轉”要求落實到具體辦案工作中,重點盯住權力機關、領導幹部、重點領域、關鍵崗位等,加大自辦案件力度。8月上旬,舉辦了全省紀檢監察系統疑難案例研討班和案件檢查業務培訓班,切實增強紀檢監察幹部處理疑難複雜案件的能力。四是強化制度建設。針對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領導小組分工從9個方面制定完善15項制度,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規範化、制度化。目前,已出台《關於市、縣黨政主要領導幹部依法履行經濟責任的意見(試行)》等11項制度,其餘4項正在積極推進。在此帶動下,相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有力推動了制度建設。
  3.關於開展警示教育、抓早抓小不夠,對苗頭性問題介入不及時問題
  一是認真開展警示教育。省委召開第95次常委會議,專題剖析黃勝案件。近3年來現任或曾任領導班子成員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18個地方和單位黨委(黨組)召開專題會議,分別深入剖析反思14起省管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編印《來自鐵窗內的懺悔》警示教育讀本,印製13萬冊,全省副處級以上幹部人手一冊。拍攝了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案警示教育片,製作了5380盤,發全省縣級以上黨委(黨組)。全省8家重點新聞網站、13個市開通廉政頻道、推出警示教育展。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警示教育的意見》,健全完善警示教育長效機制。二是及時對一些社會關註度高的案件辦理結果進行通報。在全省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大會上,通報了2012年以來未通報過的一批省管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在黨內一定範圍通報了省農業廳原副廳長單增德,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加大審判公開力度,7月份以來全省法院共直播案件庭審65起,公佈各類裁判文書37887篇。積極推進檢務公開,巡視整改以來發佈了青島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原主任李振江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等12條案件信息。制定印發了《案件查辦情況通報辦法》。三是著眼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問題及時介入。對在監督檢查和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存在一般性問題的幹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7至8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函詢119人、誡勉談話381人。四是著力解決不團結、不適應,運轉不協調、整體功能不強等突出問題。全省各級黨委對所管理的班子普遍進行分析排查,對存在上述問題的班子,及時提出了調整意見。
  4.關於對腐敗案件查處力度不夠,少數案件處理偏輕問題
  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一是全面梳理2012年以來立查腐敗案件處理情況,對少數案件處理偏輕的情況進行總結反思,加大有關案件涉案人員處理力度。菏澤市對劉貞堅案沒有處理的23名行賄人員給予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萊蕪市對單增德案沒有處理的6名涉案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二是加大查辦案件力度。4月份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6640件,同比增長15.1%,涉及廳級幹部19件,縣處級幹部218件,處分6094人,移送司法機關340人;省紀委立案18件,同比增長50%,其中涉及廳級幹部14件,移送司法機關4人。全省檢察機關4月份以來立查副處級以上幹部80人。巡視和整改期間,省紀委嚴肅查處了日照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萬同,省人大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呂在模,菏澤市副市長劉國生,臨沂大學原副校長李富山等省管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在全省形成了有力震懾。三是認真辦理中央巡視組移交的信訪舉報件。中央巡視組先後分四批向省紀委移交信訪件285件,目前已辦結66件,正在辦理219件。對中央巡視組轉交省紀委處理的其他信訪舉報件,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已辦結394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97人,移送司法機關169人,組織處理132人。對中央巡視組轉交我省的16312件信訪事項,目前辦結率達到100%,結服率達到51.6%。四是推進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制定下發了《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方案》,選擇2個市、2個省直單位進行試點,加強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查辦案件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加大懲治腐敗力度。
  5.關於對省管正職領導幹部監督不到位問題
  一是加強對省管正職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經核實,中央巡視組指出需要離任審計的273人,已審計77人,加上全省篩查出2011年4月份以來應審未審的離任省管幹部26人,尚需審計222人。8月上旬開始,從全省抽調了近600名審計人員進行集中培訓,8月16日進點開展工作,第一批審計60人(次),2個月內完成,對其餘162人的審計,確保在2015年8月底前完成。制定了《山東省省本級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分類管理暫行辦法》等3項制度,努力推進對省管正職領導幹部監督管理的常態化和規範化。二是深入開展廉政談話工作。省紀委常委與50名廳局級黨政正職進行了談話,對談話對象逐一開展回訪,督促落實談話要求,整改存在的問題。談話對象所在單位都研究制定了相關整改措施。三是對有反映問題的省管正職領導幹部,及時進行函詢和誡勉談話,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加大對反映省管正職領導幹部問題的核查處理,今年以來全省共查處涉及廳級“一把手”案件16件,同比上升77.8%。
  6.關於領導幹部及其親屬插手工程招標、土地轉讓問題突出
  一是集中查處工程招標和土地轉讓領域違紀違法案件。4月份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重大項目運作不規範、領導幹部及其親屬插手工程招標、土地轉讓的案件37件,涉及領導幹部50人,處理領導幹部36人;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查案件175件、203人。嚴肅查處了煙臺市政府原副市長王國群、青島市嶗山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原局長時健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徵地拆遷、工程承攬等方面利益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二是強化源頭防控。全省17市已建立了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正在組建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集中到平臺實行陽光操作。在國土資源領域,對現有44項(包含75個子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41個子項,精簡比例為54.7%。積極推進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研究制定了《關於全面推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的通知》。對省國土資源廳審批發證的探礦權實行市場化管理,以招拍掛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出讓。開展了對全省13個市違法違規用地專項整治行動,對36件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違規用地信訪案件進行了現場督辦。在工程建設領域,制定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的意見》等制度,完成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整合工作。自今年8月份開始,計劃用2年時間,對建築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7.關於“一把手”違紀違法案件呈上升趨勢問題
  深化縣級黨政班子成員向同級紀委全委會述廉試點工作,對德州、臨沂等4個試點市6個述廉方案和20份述廉報告進行抽查,反饋意見建議18條。目前70名縣(市、區)委書記撰寫了述廉報告。積極開展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全委會述廉試點工作,目前淄博、菏澤2個試點市正組織部分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撰寫述廉報告。深化拓展“雙向約談”制度,與幹部廣泛談心談話,全面瞭解思想工作情況,7至8月共談話23951人次。加強對選人用人工作的監督,研究制定了相關制度辦法,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總結教育實踐活動專題民主生活會經驗,制定健全黨內組織生活的措施辦法,研究2014年度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相關工作。加強對反映“一把手”問題的核查處理,1至8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辦“一把手”案件361件,其中縣處級以上“一把手”133件。
  8.關於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資金密集、權力集中領域問題突出
  研究制定了《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開展嚴肅財經紀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4月份以來,根據審計檢查結果,已對42家違規違紀企業進行查處,收回專項資金3.05億元。印發了《關於在財政專項資金管理領域實行信用負面清單制度的通知》,把省級及以上審計和財政監督檢查機構認定的失信、失範行為納入“信用負面清單”管理。8月上旬,對省級現代農業生產發展、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等四項專項資金進行了重點檢查,涉及8個市95個項目單位5.87億元,發現9個項目1750萬元存在違規違紀問題,對責任單位進行了嚴肅處理,收回虛報冒領等資金544萬元,將3家企業單位納入“信用負面清單”,終止2個項目實施。切實解決教育、醫療、環保、科技等領域“窩案”高發的問題。省編辦已梳理完成教育、醫療、環保、科技四部門的審批事項,目前已取消24項、下放12項,擬繼續取消4項、下放11項。省教育廳每季度將信訪舉報辦理情況以書面形式向各市分管副市長、各高校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通報,對每季度信訪舉報量列前3名的市教育局、列前5名的高校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省科技廳成立了經費監管中心,組織第三方中介機構對科技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全方位監督檢查。省衛生計生委針對藥品耗材、醫療設備等重點環節,制定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管理工作的意見》等制度辦法。省環保廳組織力量對濰坊市環保系統違紀違法情況(已作處理)進行了專題調研。4月份以來,全省共查辦教育、醫療、環保、科技等重點領域和部門的違紀違法案件355件,處理相關人員277人。嚴肅查處了齊魯工業大學原黨委書記徐同文,單縣中心醫院原院長、黨委書記付道春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9.關於少數領導幹部違規獲取、占有多處房產問題
  對巡視組反饋意見中指出有的省級領導分新房未騰退舊房的問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在7月25日專門下發了《關於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領導幹部違規多占房產問題的通知》,目前涉及的省級領導幹部已經落實了整改要求,同時對省管幹部住房問題進行了摸底核查和清理規範。在此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對房改遺留問題、集資建購房問題和幹部異地調動住房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在制度上進行了嚴格規範。
  10.關於進一步加強對省委巡視工作的領導,認真辦理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
  省委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省委“五人小組”及時聽取2014年第一輪巡視情況彙報。7月份以來,省委常委會兩次聽取巡視工作情況彙報。加快巡視頻率和節奏,常規巡視由每年2輪增加到3輪。今年第二輪巡視正在進行,對7個單位開展常規巡視,對2個單位開展專項巡視。省委巡視辦新設2個處,增加8名行政編製,增加5名處級領導職數。認真辦理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省委巡視組今年第一輪巡視期間,向被巡視單位和省有關部門移交的問題線索,目前正在按程序辦理。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
  11.關於會議、文件仍然偏多,領導幹部深入基層調研不夠問題
  一是定期對省委制定印發的《關於改進文風提高文件質量的規定》、《關於加強調查研究密切聯繫群眾的規定》等相關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通報。二是進一步強化把關責任。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了省四套班子辦公廳的責任,切實加強會議計劃管理,嚴格文件審核把關,科學安排調研選題,抓好各項措施落實。三是省委帶頭執行精簡會議、文件和改進調研的相關規定。今年4月份以來,以省委和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召開的全省性會議、會期、參會人數同比分別下降45%、55.9%和43.2%;以省委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文件同比分別減少18.9%、35.7%。各級領導同志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4月份以來,省委常委結合督導教育實踐活動,深入基層開展調研活動的時間都有較多增加,年初確定的13個重大課題調研有序推進。
  12.關於頂風違紀行為屢禁不止問題
  一是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力量,採取反覆檢查、隨機暗訪等方式,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濫發補貼等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對頂風違紀行為形成持續高壓態勢。4月份以來,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147起,處理2772人,黨紀政紀處分973人;省紀委通報了16起典型案件,各市已通報228起。二是積極開展“庸懶散”專項整治。今年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庸懶散”問題監督檢查1848輪次、暗訪2937輪次,受理問題投訴4429件,辦結4310件;查處問題直接責任人3441人,問責相關領導98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37人,組織處理2117人;通報1945起,曝光947起。三是健全制度強化源頭治理。深入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及省委實施辦法,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的意見》,進一步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努力實現今年“三公”經費在去年基礎上壓減14%的目標。積極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制定了《山東省關於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繼續推進縣級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試點工作,19個試點縣已全部向社會公開了2014年公務接待支出明細。
  13.關於有的地方、部門責任擔當意識不強,對一些矛盾突出的問題推諉扯皮、處理不力問題
  一是組織開好市縣鄉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把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敢於負責擔當、努力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等情況,列為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著力提高各級領導幹部敢於直面矛盾、敢於解決實際問題的意識和能力。截至8月底,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已全部開完,6.5萬名基層黨組織班子成員和65.4萬名黨員作出整改承諾。二是著力解決突出問題。集中開展信訪突出問題大排查活動,排查出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信訪事項241件,集中交各市和有關省直部門辦理,截至8月底,已辦結227件,總體辦結率達到94.2%。三是積極推進解決山東三聯集團濟南彩石山莊房地產項目爛尾問題。彩石山莊房地產項目爛尾問題由來已久,群眾反映比較強烈。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後,我們進行了認真反思,加大了工作力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多次與有關單位溝通,研究妥善處理辦法。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了通過司法渠道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案,並積極加以推進。目前,省法院及濟南市相關法院的立案、調解、審理工作已全面啟動,提出瞭解決方案,對購房戶的信息進行了登記,並與相關群眾做了多次溝通,努力理順情緒,依法積極推進有關問題的解決。
  14.關於部分基層幹部作風簡單粗暴,乾群關係緊張問題
  一是積極解決影響乾群關係的突出問題。結合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省委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著力解決部分基層幹部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參加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的各市、縣(市、區)黨委確定了6747項專項整治任務,目前正在積極整改落實。對群眾反映強烈、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突出問題,由相關領導幹部分工包案化解,目前已化解5547個。及時通報和曝光基層黨員幹部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案件2336起,處理3422人。二是切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對全省軟弱渙散黨組織進行排查,目前已基本整頓完畢。對因履行職責不到位、引發重大惡性事件、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5名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進行了處理。加大打擊整治農村黑惡勢力專項行動力度,全省各級共打掉農村霸痞團夥329個,依法懲處涉嫌犯罪的村“兩委”成員50人。圍繞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議事、決策、公開等方面的制度4408項。其中市級建立制度49項,縣(市、區)級建立496項,基層黨委建立3863項。三是抓好“平度事件”相關問題整改。平度“3·21”縱火案的審理工作正在有序進行。對平度市委班子進行了調整,對包括平度市2名副市長在內的12名責任人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行政撤職等處分。平度市對全市涉及徵地拆遷類違法犯罪案件進行全面排查,梳理了98起案件,目前已破案42起,抓獲嫌疑人53名。以“平度事件”為教訓,舉一反三,在全省組織開展徵地拆遷違法犯罪活動排查整治行動,目前各項工作正扎實推進。
  (三)執行組織紀律和選人用人方面
  15.關於有的地方、部門和單位黨委(黨組)組織觀念淡薄,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一些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材料填報不實問題
  一是進一步嚴格黨內生活。總結推廣教育實踐活動中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的經驗,研究制定規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意見,提出進一步健全黨內組織生活、增強組織紀律觀念的措施辦法。參加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的市、縣、鄉鎮和基層黨組織均召開了黨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或專題組織生活會。二是加大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抽查核實力度。從全省在職和已退出現職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截至到2014年1月)的省管幹部中,按規定比例隨機抽取了103人,對其填報的2013年度個人有關事項進行抽查核實,目前正在對核查情況進行信息比對。對發現不如實填報或者隱瞞不報的,不提拔重用,不列入後備幹部名單,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為便於領導幹部主動校正報告信息,重新設計了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組織全省2600多名省管幹部按首次報告要求填報。三是進一步規範完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對擬提拔重用幹部全部查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有疑點或有舉報反映的,一律予以查核。巡視組反饋意見以來,共查核擬提拔重用幹部個人報告事項108份。
  16.關於買官賣官問題在個別地方比較嚴重問題
  一是深入做好重點案件查處工作。迅速啟動對劉貞堅受賄賣官案相關行賄人員的調查處理,對涉案的行賄買官人員全部作出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此外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二是健全溝通協調機制。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檢察院建立了幹部處理等情況的信息溝通機制,印發了《關於建立省管領導幹部職務犯罪案件情況通報的辦法》。今後,凡涉及買官賣官案件或省管幹部違法違紀的,有關單位及時溝通信息,共同做好責任倒查和對行賄買官人員的處理。三是加大對買官賣官問題的查處力度。堅決實行買、賣同查,依法依紀嚴處,絕不姑息。進一步健全幹部選任工作程序,修改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對涉及行賄買官的人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一律給予調離崗位、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懲處。
  17.關於“帶病提拔”時有發生問題
  一是開展“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問題責任倒查。對淄博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長唐會禮和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的“帶病提拔”責任倒查工作已完成,均已提出問責意見;對2012年5月以來被查處的其他23名省管幹部進行了責任倒查,其中屬“帶病上崗”的5人、“帶病提拔”的18人。這暴露出我們在選人用人工作中存在失察、失管等突出問題,教訓十分深刻,省委責成有關方面認真反思,深刻檢討,吸取教訓,切實加以整改。同時,將縣處級、鄉科級幹部“帶病提拔”問題納入倒查範圍,組織各市、縣(市、區)對近兩年“帶病提拔”需要進行責任倒查的處、科級幹部的選拔任用過程進行了責任倒查。二是建立受處理幹部選拔任用過程倒查自啟動機制。今後,被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或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幹部,凡屬“帶病提拔”“帶病上崗”需要進行責任倒查的,一周內啟動倒查程序,一個月內查核完畢。三是健全經常性瞭解幹部情況的工作機制。制定了《關於嚴格落實組織工作重要事項報告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規定,進一步改進幹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的方式,全面及時掌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情況。
  18.關於跑官要官問題仍然存在問題
  針對巡視組反饋的意見,在教育實踐活動開展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專項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對有關工作作出部署。一是嚴格規範幹部選任工作。根據新修訂的《幹部任用條例》《答覆意見》等有關規定,研究制定了《省管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嚴格落實黨委(黨組)和個人推薦提名責任,黨委(黨組)推薦幹部必須形成書面推薦材料,主要負責同志簽字或加蓋黨委(黨組)印章;個人推薦幹部必須書面署名推薦。進一步加大對擬提拔重用人選信訪舉報查核力度。凡對擬提拔重用為省管幹部人選的舉報反映,線索具體、問題性質比較嚴重的,除要求幹部所在單位黨委(黨組)進行核查外,省委組織部一律結合幹部考察或派出調查組直接查核。今年7月份以來的幹部調整中,對3名在考察期間有舉報問題沒查清的人選,暫緩提交研究,後經認真調查,其中2名查實不提交研究,1名查否後提交研究;對1名任前公示期間有舉報,經調查部分屬實的人選不予任用。二是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風。省委十屆九次全體會議把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風納入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明確提出“對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的,一律記錄在案,兩年內不得提拔重用,涉嫌違紀違法的,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省委常委帶頭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並作出承諾。組成4個檢查組,結合巡視工作,對被巡視單位選人用人工作進行了專項檢查。對中央組織部結合巡視開展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反饋意見,省委組織部認真進行了整改,有關情況已專題報中央組織部。
  19.關於超職數、超規格配備幹部問題嚴重,“提前離崗”問題普遍存在問題
  這一問題是長期形成的歷史問題,涉及面廣量大。整改開始時,一些地方和單位有畏難、觀望心態。對此,省委常委班子態度堅決,要求各級各部門嚴格按照整改要求抓好落實。一是開展調查摸底。按照中央組織部有關要求,對超職數配備幹部、“提前離崗”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摸底。二是儘快消化超職數配備的幹部。目前,超配的省管幹部,除按新口徑不需整改以及受組織處理雖超過影響期但綜合評估不宜調整的外,均已調整消化到位。截至8月底,各市已整改消化總超配數量的60.2%,其餘人員年底前全部消化到位。三是積極穩妥解決幹部“提前離崗”問題。省委組織部於7月13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立即全面停止提前離崗做法,同時積極做好提前離崗人員返回的準備工作。2014年年底前,各地2010年8月1日後提前離崗人員,應返回工作的一律重新返回工作;2010年7月31日前提前離崗的人員,如本人有返回工作意願的,也予以安排。對返回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本人特長和熟悉領域,妥善安排工作。
  20.關於少數黨員幹部存在學歷、工作經歷、幹部身份造假的問題
  一是在全省部署開展幹部檔案專項審核。全省組織124人,共審核幹部檔案4313捲,其中省管幹部檔案2528捲,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檔案1785捲。目前審核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整理彙總有關情況。對中央巡視組和中央組織部檢查組反饋的立項督查件進行了調查處理。二是嚴格實行幹部檔案任前審核制度。制定下發《關於嚴格實行幹部任前檔案審核的規定》,對將納入本級黨委管理範圍的擬提拔重用幹部、交流任職幹部和包括軍隊轉業幹部在內的新進幹部隊伍人員,一律先嚴格審核檔案。對發現檔案塗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清前一律不進入醞釀或任職、調動、錄用程序。三是從嚴管理幹部檔案。研究制定了從嚴管理幹部檔案的實施意見,下發了嚴格幹部檔案日常管理的通知,嚴把幹部檔案入口關、保管關、出口關,嚴格幹部基本信息審核確認程序,嚴肅查處幹部檔案弄虛作假行為。
  三、堅持常抓不懈構建長效機制,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斷引向深入
  在整改工作中,我們註意把整改與加強制度機制建設結合起來,與深入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結合起來,與加強黨的建設結合起來,與全面深化改革結合起來,與加快推進經濟文化強省建設結合起來,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任務仍然艱巨,一些比較複雜的問題,還需要深入推進解決;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及體制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還需要通過深化相關領域改革逐步解決。下一步,我們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中央紀委和中央巡視辦的部署要求,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不鬆手、不減壓、不放過。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尚需繼續解決的問題,緊盯不放,跟蹤抓好整改落實;對需要長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計劃,加大工作力度,有計劃分階段地積極推進,確保各項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一是始終保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清醒和堅定。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蘭考縣委和河南省委教育實踐活動情況彙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王岐山同志在聽取蒙陰縣委和我省教育實踐活動情況彙報時的指示要求,始終保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清醒和堅定,堅持不懈地開展作風教育,堅持不懈地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堅持不懈地強化宗旨意識,讓理想信念真正內化於心、外化於行。進一步強化組織觀念,加強黨性鍛煉,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中央權威。牢記使命,恪盡職守,堅持原則,勇於擔當,不斷把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引向深入。
  二是進一步落實好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進一步健全完善落實“兩個責任”的工作體制和機制,從省委做起,督促全省各級黨委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起全面領導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真正做到堅持原則,敢於擔當,履職盡責。加強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積極創造條件,支持各級紀委聚焦中心任務,堅守責任擔當,履行好黨內監督職責,做到敢於監督、有效監督,切實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
  三是持之以恆整治“四風”改進作風。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從嚴從實,認真抓好有關專項整治工作,對違反規定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推動作風建設規範化、常態化、長效化。針對作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反覆性的特點,立足打持久戰,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督查,確保執行制度規定到位,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四是堅決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認真汲取以往在幹部任用、管理、監督中存在問題的教訓,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制度,深入貫徹落實好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制度體系,切實把制度的籠子關嚴扎緊,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果斷的措施刷新吏治、匡正風氣。
  五是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有效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對腐敗問題敢於亮劍、敢於碰硬、決不手軟,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集中力量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貪污賄賂、買官賣官、徇私枉法、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嚴肅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
  六是進一步在制度建設上下功夫。著眼於建立長期管用的制度安排,對集中整改與建立整改工作長效機制同部署同安排。在研究每一項具體整改任務落實的同時,註重發現和總結帶規律性的措施,有針對性地制定完善相關制度。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堅持舉一反三,既立足於解決具體問題,又深入分析和查找產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制度建設。通過全面深入整改,努力在各個領域都逐步形成簡便易行、實在具體、相互銜接、相互配套的長效機制。
  七是註重整改工作成果運用,以整改促改革促發展促穩定。著眼於加強黨的長遠建設,著眼於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發展,著力在整改成果運用上下功夫。對整改工作中解決的每一個問題,都堅持既解決問題,又總結經驗教訓。把解決問題與正在開展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結合起來,與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結合起來,通過解決問題、改革創新、改進作風形成強大正能量,促進全省各項工作開展,努力使整改過程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並以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成果檢驗整改落實的成效。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電話:0531-12388;郵政信箱: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建國小經三路21號省紀委信訪室,郵編:250001(信封上請註明“對山東省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意見建議”);電子郵箱:sdsjw@sdjj.gov.cn。
  中共山東省委
  2014年10月10日
 
(編輯:SN12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j43mjfnq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